被「球員兼裁判」卡死的台灣經濟

經營活動上的任何領域,只要是出現球員兼裁判,最好的結局頂多不過是平庸,通常的結局是形成剝削體制。這原理,就像政治學中所稱「絕對權力帶來絕對腐敗」一樣的顛撲不破。

而台灣這個島國的經濟,卻在違背經營學ABC的狀況下,走了幾十年的球員兼裁判模式,其所造成的剝削流程,在許多關鍵領域內,已經侵蝕到骨子裡了。

許多人說台灣的民主已經變成民粹,言論自由無法無天,但是這個遭人詬病的毛病,至少防止了台灣落入「絕對權力帶來絕對腐敗」的政治陷阱。引人好奇的是,民粹和幾乎無底線的言論自由,為何沒有遏止「球員兼裁判」在經濟活動上造成的不公不義?

北農「公司」的本質就是怪胎

「球員兼裁判」是一條必定失敗之路,然而為何它對台灣的民主或民粹具有如此強大的免疫力呢?換個角度來問這問題:「球員兼裁判」具有何種吸引力,致使台灣的政府,不管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如此的飛蛾撲火呢?又具有何種慣性,致使台灣的人民,對其視而不見呢?

以近來的北農公司議題為例。北農「公司」的本質是黨國一家餘孽下的球員兼裁判的怪胎,根本稱不上是一家企業,不管誰出任董事長或總經理,都是政治鬥爭下的政治任命。無論是政治酬庸下的任命,還是依照能力適格原則下的任命,都改變不了「球員兼裁判」體制下的命運;台灣各地農戶若期待北農公司出現一位包公或媽祖來維護農戶的最大利益,那只是緣木求魚。

各界窮忙於追究被政治任命的吳音寧做總經理的「適格性」,卻完全無視於北農這個怪胎機構的「球員兼裁判」DNA,可說是撿了芝麻,忘了西瓜。輿論界不求矯正怪胎本身,卻集中火力辯論怪胎的帽子戴得正不正,只能說是中了巫術政治的蠱惑。

一個可被政治任命的「企業」,就是一個球員兼裁判的機構。北農若做不到球員和裁判分家,註定就是一套某方剝削農民的機制。這個「某方」,可以是官府,可以是商家,也可以是官商勾結的共同體。剝削的手法千千萬,但萬變不離其宗,就是利多時做球員,利少時做裁判。

球員兼裁判的體制對執政方如此迷人,因為金錢和權力盡在其中。國民黨抵抗不了這個誘惑,現在看來民進黨也抵抗不了。北農,僅僅是其中的一個小樣本,試問,台灣還有多少行業充斥著球員兼裁判的機構?觀光業有沒有?外勞移工業有沒有?能源業有沒有?金融業有沒有?交通業有沒有?動用國庫的國家大型投資計畫中有沒有?北農,剝削的是農民和農產品消費者,而更大的行業,剝削的是所有納稅人的稅金以及所背負的國債。

今天的補助就是明天的債務

接下來不得不談,為何「人民」可以容忍執政方的球員兼裁判如此之久?若在球場上,觀眾老早就衝到場內了,而在台灣,現象卻可延續達數十年之久,從國民黨到民進黨。倘若沒有人民的縱容,何以至此?

歸根究底,還是台灣人民的公民意識薄弱,覺得繳出去的稅,就是潑出去的水,而完全沒有意識到,被選舉出來的執政者,僅僅是公民財富的理財代表,而不是有權收地租的領主。

台灣人民在政治民權上已經覺醒了,只要執政者出現絲毫的政治侵權跡象,自覺受害方便會哭天喊地,媒體也都擴大宣傳。但台灣人民在經濟民權上,卻還停留在懵懂的階段,對於制度性的腐敗源頭,往往一知半解。

再加上,台灣人民傳統上很容易被眼前的小便宜擺平。不滿?給你一點「補助」就擺平了。台灣人民看到「補助」就覺得那是天上額外掉下來的好處,近乎完全缺乏現代常識,不懂得今天的補助就是明天的債務、後天的稅負。

台灣經濟發展的最大拖累,就是政府本身的「球員兼裁判」特性,導致政府既做不成合格的球員,也做不成公正的裁判,兩邊不搭,?外不是人,致使資源一再空耗。最令人可懼的是,在這體制下,社會原生的合格球員出不了頭,只能選擇和裁判合污或乾脆外逃。

這,才是台灣經濟的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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