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交相賊

本系列第一篇中,提出台灣的萬年結構問題,惡瘤之一即為「權責分家」: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有責無權。這一篇要談第二個萬年結構上的惡瘤:自治權力的落差。

以「前瞻計畫」為病例

近來飽受針砭的8,800億「前瞻計畫」,就是這第二顆惡瘤的病徵之一。不過別誤會了,本文對前瞻計畫的評論,可能和所有其他批評該計畫的切入點不一樣。前瞻計畫被各界罵得體無完膚,總結下來不外乎六個批評角度:

1)政府財政能否負擔?

2)是否太大手大腳又生出一大堆蚊子工程?

3)發展方向對台灣的經濟提升對路嗎?(例如李開復先生最近撰文表示,在AI軟體產業上台灣已經沒有機會)

4)項目內容對不對(例如全台廣建未來收入無法自償的輕軌)?

5)決策過程是否嚴謹?(例如各部長在聯合記者會上一片茫然)

6)地方分配是否公平?(如藍營執政地認為重綠輕藍)。

這六個批評角度,都不是本文的角度。事實上,即使各界經過爭辯討論在這六個角度上達成一致,在以下即將提出的「萬年結構問題」之下,前瞻計畫還是會注定失敗。換句話說,以上六個批評的角度都只屬於「病徵」的層次,而未指出「病灶」。

不談「病灶」,只爭論「病徵」,台灣是永遠好不起來的。

中央/地方體制 + 一人一票 =民主的毒藥

那麼,以前瞻計畫為病例,病灶在哪? 病灶就在當年從1,000萬平方公里、5億人口的中國大陸塊移植到3.6萬平方公里、數百萬人口的台灣島上的「中央/地方」體制。是的,即使人口增加到2,300萬人,這套「中央/地方」體制對台灣而言還是一件XXXL號的外套,就好像把兩米三個子姚明的外套壓在一米七個子的人身上,不用說打球了,連走路都有困難。 

我不是憲法或行政法專家,但是任何有常識的人翻翻憲法,還有後來修憲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和「地方制度法」,就會發現一件事:台灣在所謂的「民主化」之後,政治權力大大的下放到了「地方」,然而財政收支權力卻還是依舊大大的集中在「中央」。

這又有什麼問題呢?「中央/地方」體制在中國不是實施了幾千年嗎?蔣經國時代不也是「中央/地方」體制嗎?台灣的經濟起飛、許多重大的建設,不就是在這體制下完成的嗎?問題大了去了!而且台灣人還不察。「中央/地方」體制要有效率,條件是必須上有強人,決策可以一條鞭從上到下徹底執行。但是,當一人一票的選舉權力下降到地方之後,這種從中央到地方的一條鞭就不存在了。

照道理講,當台灣實施一人一票民主化的時候,皇朝式、帝國式的「中央/地方」體制應該徹底變革,將財政收支權力也相應的隨著政治權力下放到地方,讓二級治理單元真正的自治起來,自己對自己負責。但在歷史關頭,台灣沒有跨出這一步,想來還是因為傳統的「做皇帝」心態作祟,「中央政府」的概念比起「人民作主」更為誘人吧。 

林全的自白

其實,在台灣明眼人甚多,搞政治的、做學術的,對問題癥結的了解,那可比這篇文章深刻多了,只是高手因為各種社經地位和利益的考慮,隱而不言罷了,但若真懂得的人不說,那也等於是欺矇了、繼續耽誤了下一代的青年人。

在前瞻計畫上,責怪甚至辱罵行政院長林全的人不在少數,但最近的一段話,顯示他完全懂得其中道理。在一篇訪問中,林全院長說: 《我對蚊子館、大而無當的建設,也有體會。但我認為形成這些問題主要是國家制度的問題。不是個人的問題。國家制度的問題,就是又要地方選舉,地方選出來的政府又不必負擔財政平衡的責任。理想的,譬如美國、加拿大的狀況,地方政府都自籌經費提供服務,所以要財政平衡。加州破產,也不會有人問白宮該怎麼辦。但如果我們有個縣市破產,媒體就會問:到底你行政院做了什麼事讓它破產。

我們的憲法裡有規定省稅是省決定,縣稅是由縣決定。但是因為要一半以上地區實施選舉才進入憲政時期,所以憲法被凍結。現在只有一個地方自治條例。有地方選舉,而沒有地方立法。長期搞地方財政,這是我心中之痛。

解方是培養地方自治,中央地方分層負責。但這不是行政院說了算的事。地方政府玩久了這套遊戲規則,老百姓也不會接受。這需要地方自治的觀念被每個人接受》。

兩顆惡瘤的相乘效應

你看,說得多透徹,說得好明白。這就是台灣萬年結構的第二顆惡瘤:地理單位在政治權力和財政權力之間脫序落差導致的「上下交相賊」。若再配上第一顆惡瘤: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有責無權的「左右來回推」,媽媽咪呀,你就知道台灣的問題有多大了。豈止這次的前瞻計畫,將來所有的國家計畫的命運都會是一樣「假大空」:地方弄虛作假隨口喊價爭中央劃撥,弄出一個大餅計畫,然後過幾年大家利益落袋、國家空忙一場。再說一次,什麼黨來,什麼人物來,結構不改,結果都一樣。

計畫,乃資源配置方案;預算,乃資源運用控制。一個上下交相賊、左右來回推的國家,怎麼可能出現好的計畫、對的預算呢?

由於這裡所舉的病例,主要還是經濟方面的病例,那就讓我用一個經濟的真實故事作為文章的結束。話說已故諾貝爾經濟獎得主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一次在一個非公開的場合中不客氣的對某國領導人說:《作為經濟學家,只要我知道誰在用誰的錢為誰做事,我就能給出經濟政策上的建議。但是像貴國這樣,看不出誰在用誰的錢在為誰做事,我實在無能為力,請不要再請教我了》。

前瞻計畫提出8,800億的 「預算」,究竟是誰在用誰的錢在為誰做事呢? 這問題若回答不出來,即使文首所綜述的六大質疑都被完美解釋掉了,前瞻計畫也只會有一個假大空的命運。當然,不止經濟,其他方面的問題也一體適用。例如,對於「第一顆毒瘤」-權責分家,我們也可以問一句:究竟是誰在用誰的權在為誰做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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