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Inc. 莫攪混了長短資金

經營過企業的人都知道,把短期資金當作長期投資來使用,就是找死;例如,拿一年期的現金週轉去做五年、十年才能回收的中長期投資,這個企業非死不可。把原理運用到政府財政的領域,略有些不同,因為政府可以超發鈔票來週轉,然而,人為提高貨幣流動性是有限度的,希臘的惡例不遠,中國也陷入如此困境。

我們要問的是,台灣如何?台灣有把短期資金做長期用途嗎?過度了嗎?過度多少?這是一個只有央行和財政部才能明確回答的問題,需要更透明。更引人憂慮的是,八年三個月以來,政府的班子大多為官僚體系出身或學人,他們多半沒有企業實務經驗,缺少對資金長短配置錯誤的切身痛苦經驗,提出的多半是「望梅止渴」的五至十年、以千億計算的長期計劃,只對願景負責,不對結果負責。

應以現金流量表為檢核點

新政府的五大產業規劃,先不論其對錯,但如果執行者沒有能力和意識,堅持每一塊錢的投資在一兩年之內就產生一塊一毛錢的正現金流,那麼就會變成五大無底洞;資產負債表極漂亮(因為資金化成了資產),而現金流量表極醜陋。

那麼,有沒有一兩年就能產生正現金流的做法呢?當然有。台灣還有無數精實、甚至媒體若不報導一般人都不知道的中型企業,把他們找來,出個考題:政府要出台怎樣的政策和投資,才能使得他們企業的正現金流以每年10%的穩定速度成長,並且增加就業人數?

對於既定五大產業,鏈條中的每一家公司,不論公營私營,政府都應該開出一個基本條件:業務合同中都加入條款,相關項目獨立建帳,項目兩年之內未盈利者,合同付款打折處理。如此,可刷掉一批虛設公司中飽抽成的覬覦者、靠勢力得標再轉包的掮客公司、靠概念提升股價的空心公司,並讓那些真正有心有實力的企業,更理性細膩的規劃項目的短、中、長期的市場營銷。

或有人曰,長期投資只能求長期回報,不能和短期回報掛鉤。那是大國巨企的邏輯,不適用於當今財政見底的小國台灣。台灣只有先變成一個 Inc., 才能脫困、續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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