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核廢料放東沙島

台灣已經廢除新核電廠,但是已囤積數十年的核電廢料依舊是個鮮活的政治議題及安全隱患。此話題如鬼魅,隨時可能依附國內、國際政治氣氛之變化而重現。料想2022年的地方選舉、2024年的總統大選,核廢料話題不會缺席。既然如此,建議乾脆一次解決、一石二鳥:把所有核電廢料,儲存到東沙島去!

將核廢料永封於海底

一次解決指的是:當前核一、二、三廠、核研所、減容中心所儲存的核電廢料總數約10萬桶,儲存總面積預估約26公頃。加上未來年份運轉週期所將產生的新廢料,再加上目前蘭嶼的儲存量,估量35公頃面積可解決。一公頃等於0.01平方公里,從寬估計為40公頃,那就是0.4平方公里,而東沙島陸地面積是1.8平方公里。

東沙其實是個橢圓形的環狀島,中間是個大海湖。核廢料放東沙,其實並非異想天開。根據資料,上世紀70年代 ,台灣已經深度研討過各核能先進國家使用的核廢料投棄處置技術,原本計劃是最終將核廢料放置於臺灣東南方的海溝內,蘭嶼貯存場不過是暫時存放中繼站。

運用技術將核廢料永封於海底,也早已是國際慣例。二戰結束前的1946年,美國就已在加州外海80公里處掩埋過核廢料。二戰後,至少有14個國家曾經在北極海、大西洋、太平洋中技術掩埋過大量核廢料,包括了美國、蘇聯、英國、瑞士、比利時、法國、荷蘭、瑞士、瑞典、俄國(蘇聯解體後)、日本、紐西蘭、瑞典、南韓。台灣的上述那點核電廢料,比起已經封存在海中的核電廢料總量,份量真的連人家的小拇指都不如。

是的,1993年的布魯塞爾協議中禁止日後將核廢料封閉於「海床」(Ocean Floor)上。但這種禁令,效力大概和許多國家的廢土管理辦法差不多。再退一萬步講,海島國家如日本、英國、台灣,核電站都設在臨海邊,只要出了事故就不可能不涉及海水。2011年日本福島之事故,不就直接與海水有關?不但海島國家,連大陸國家都如法炮製,中國不就沿著海岸線蓋了幾十座核電站?若說對台灣的威脅,這幾十座核電站比起台灣自己的核一、二、三,不見得更小。只是因為政治互不隸屬,台灣管不到他們,台灣也無法對他們進行公投。

台灣也能創造核嚇阻

這裡要說的是,在沒有人是模範生的情況下,台灣實在沒必要強迫自己做國際模範生,全學期遲到一次就內心不安。核電政策的翻來覆去都已經浪費了納稅人的三、五千億,在當前的技術下,只要用浪費額度的十分之一,相信就可以穩妥的將所有的核電廢料封存於東沙島。

至於放到東沙島內湖的「海床」還是「地下」,這就需要地質科學家的研判、以及政治家的腦袋了。國際法庭幾年前宣判太平島只是個「岩礁」而不是個「島」,台灣不就從來不認可嗎?還不是照樣當個島來用?國際說話了嗎?沒有。因為保護太平島的主權不落入惡意方之手,乃南海區域國家及整個國際的利益。

一石二鳥指的是,核電廢料放東沙島,不但從此徹底解決了一把懸在台灣頭上的國內政治刀劍,很吊詭的,這動作也會對區域安全做出貢獻。核廢料的儲存技術,可以抗地震、海嘯,但卻抗不了砲彈。因此,誰砲擊東沙,誰就是整個南海區域的敵人;砲擊東沙的那一方,他方砲擊其核設施也就完全有理由了。台灣雖然沒有核子武器,但是誰說台灣不能創造核嚇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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