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島的使用,應該國際競標

對於太平島的使用,據報導近兩年來有人士建議政府,可以租借給美國。若事態往這方向發展,個人覺得並非最佳方案。甚至,這思路會使太平島的作用,由台灣手中的一張好牌變成一張爛牌。

台灣對太平島擁有實質主權(de facto sovereignty),當然可以基於國家利益,對太平島做出任何處置。但是,太平島處在最敏感的南海區域,一個世界戰略界一致認為可能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區域。因此,太平島怎麼用,不但牽涉到台灣自身的國安,也牽涉到南海諸國的安全、中美在南海對撞的機率,乃至整個世界的安全。

太平島可以有第四個選項

處置太平島的尷尬局面,來自以下的幾個事實:如果台灣恢復駐紮正規軍隊,等於是主動挑釁中國及南海諸國;如果台灣退守,中國就會伺機入駐,因此美國不會同意且南海諸國亦不樂見;如果台灣將其租借給美國使用或默認美國可使用,則會給中國口實而急遽拉高台海緊張。

動也不是,靜也不是,尷尬。如果只是尷尬倒也罷了,怕的是「樹欲靜而風不止」,中國或美國先利用太平島出招,逼迫台灣表態。待得那時,台灣就處於完全被動的凶險境地。

除去了駐軍、退守、租借美國三個選項,還有沒有第四個選項?幾年前曾想建議一個另類方案,但因過於敏感而未成文。但在今天南海、東海局勢日益緊張、中美對撞大盤已然形成之下,也不妨將這另類方案提出供各界參考。

台灣雖然在國際上缺少法理主權(de jure sovereignty), 但包括無邦交國在內的許許多多國家,都接受台灣的實質主權(de facto sovereignty)。並且,所有國家都知道,台灣最不需要的就是軍事衝突。

這極為特殊的世界地位,其實給了台灣一個極為特殊的條件:作為一個缺少法理主權的國家,台灣其實沒有完全的義務遵守以「法理主權」為先決條件的國際法或國際仲裁,而可以有創意的施展實質主權。

台灣太平島國際競標條件

以太平島的處置為例,辦法如下:

(一)台灣向國際宣布太平島為「中性化領域」(Neutralized Zone);

(二)台灣把太平島劃分為兩塊,對聯合國內所有成員國之中的任何二國,開放租借太平島,展開公開透明競標。

請注意,以上說的是「中性化」(Neutralized)而非「中立化」(Neutralitized), 這兩者在國際法上有著微妙差異;後者的提出需以法理主權為基礎,而前者不必。因此,台灣可用參加WTO的主體身份進行此競標。

競標條件只有五項:

(A)一美元起標,競標期內出價最高的兩方得標;

(B)租借期為 99年,只得作為和平使用;

(C)得標兩國與台灣簽訂,租借期內互不武力侵犯並協防台灣安全;

(D)太平島海域內若產生經濟利益,台灣可得其中一定比例(例如10%或20%);

(E)倘若流標(競標者不符合前述條件或沒有國家競標),則此標案永久有效,台灣隨時可再度啟動招標。

這個處置太平島的方式的好處是:(甲)將太平島這個變數,由南海衝突的公式中移除;(乙)保障了台灣的國家安全;(丙)最高分貝的向世界表達了台灣追求區域和平的願望。

台灣社會幾十年來都把「缺乏法理主權」視為台灣最大的劣勢,殊不知在法理主權和實質主權之間存在著極大的彈性運作空間;有些模式,只有像台灣這樣的「夾心餅乾」國家才能倡議。

台灣必須跳出盒子思考。如果台灣可以如此對南海和平做出貢獻,那麼東海和平呢?誰說台灣只是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艦?台灣也可以成為一個不沉的「中性寶島」,也就是 A Neutralized Form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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