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自己內部「敵我現象」激化,誰最高興?

洪女士辱罵老伯影片上網,瞬間帶來社會對立。第一時間我在FB上貼了一段短文:

『網上那段影片(如果不知指的是哪段影片,也不用追問了,沒看到最好),有三點感想與大家分享:

1。出現這樣的事,在世界上一點都不奇怪,所有移民國家內都會發生;當年美國到來較早的愛爾蘭人,對到來較晚的義大利人,經常發生這種事;

2。即使同為來自某地(如愛爾蘭、義大利等),先來者對後來者也會有同樣舉動;

3。老先生一時沒搞明白對方的邏輯,如果搞懂了,其實一句話就結束了:你趕快回家看看,搞不好現在正有一位原住民在要你爸爸離開台灣,說台灣是原住民的,因而你爸爸不應該存在台灣。 這段影片透露的訊息,如此而已。』

台灣社會最缺什麼?

FB上有朋友問我:如果你是那位被辱罵的人,你心理會作何感想?會如何反應?我做了以下答覆:

『 1)如果被陌生人羞辱的當事人是我本人,我會先在心裡揣摩這個人的意思和心情背景,當我弄明白後,我會咬字清晰的回覆一句:『你趕快回家看看,搞不好現在正有一位原住民在要你爸爸離開台灣,說台灣是原住民的,因而你爸爸不應該存在台灣』。 但這是我處理問題的方式,完全沒有期待那位老先生會用這方式處理。

2)此事必然激起義憤,我知道這種惡劣的事將在台灣社會引起多大騷動,會引動百萬人以上的情緒反應,但是,知識和邏輯應該也是一個社會的要素,因此我會選擇從知識面和邏輯面來參與討論,因為台灣社會最缺的就是知識和邏輯。

3)我曾在過去書中反覆提出,台灣文化中,儘管社會對立激烈,但有一種「平民精神」是最珍貴的,那就是樸素的「人不能欺負人」直覺。因而,遇到對立激烈的場面時,我寧可訴諸「人」的普世價值,以及台灣人的平民精神,而不隨著當下的情緒做反應。這件事,在我看來,直接訴諸「人不能欺負人」,比訴諸對立情緒,對整個台灣比較好。對該女士的行為,如果是我,我會直接譴責她已經跨過了「人」的底線,破壞了難能可貴的台灣平民精神(人不能欺負人),而不會從政治對立的眼光去評價她或某個群體。

4)“對立關係” 在大多數社會都存在,但不是每個社會都會一步到位的將 “對立關係” 激化為 “敵我關係”。

很不幸的,台灣的文化中有一種將 “對立關係” 升級為 “敵我關係” 的因子,在各個政治集團的先後惡行催化之下,又累積了數十年,已經快接近 「一根火材就氣爆」的密度。因而,還有能力不用 “敵我關係” 看待此事件的人,應該就用一種樸素的義憤,訴諸上述的平民精神(人不能欺負人)來作為台灣社會行為的量尺。只要這樣的人數多了,或許可以制止台灣內部「敵我關係」的自我毀滅傾向』。

樸素的義憤+知識+邏輯=社會公義

台灣要走下去,需要在「社會公義(Justice)」這概念上達到共識,否則難逃「敵我關係」的惡化,社會精力乾耗而自我毀滅。各國國情不同,因而對「公義」的定義也可能不同,但以我觀察,對眼下台灣最適用的定義就是:樸素的義憤 +知識+邏輯 =社會公義。這三個要素之間的來回辯證,可以讓我們判斷,違背公義的事件應不應該升級到司法層次?升級到政治層次值不值得?

這位洪女士至少前後五次用類似的話語辱罵了老人,並手機紀錄全過程Po 網,且以「公民記者」自稱,行為上她是個不折不扣的「累犯」,但從她每次都情緒爆發來判斷,她的憤怒也是發自心底的,並不是被人收買而幹的。此外,自稱「公民」而引以為傲,顯示她自信在執行公義。即使用心理疾病來解釋她的持續行為,從多段影片中她的表現仍然可以證明一件事:她從小至今,缺少了知識及邏輯的養成。她雖然具有她自己認為正當的樸素義憤,但由於沒有知識、沒有邏輯,因此她的行為轉向了社會公義的反面。

基本邏輯的貧弱

由於缺少了最基本的邏輯能力,她不知道她所堅持的「道理」,也可以用在她自己身上,那就是,她並不比那位老先生更有資格生活在台灣這個島上。台灣是個移民的國度,若用任何「先來後到」的邏輯,只有梅花鹿和黑熊有資格生活在台灣,而原住民們可以要求「洪女士們」滾出去。這不是立場,這只是邏輯(詳見「台灣人的定義」)

台灣人人都需補充的常識

由於缺少了知識(現在應該已經是常識),她完全喪失了對不同族群的包容能力。細節不多說了,以下這段影片就可說明一切: 或者,買一本陳耀昌醫師所著的《島嶼DNA》來讀讀,也可以增長相關的知識、破除許多過去深入人心的迷思。 你猜誰最高興?

台灣內部可以有對立現象,這有什麼稀奇,哪個國家沒有對立現象?但是,台灣人自己內部不能出現「敵我現象」,台灣太小,經不起。

另外再嘮叨一句:台灣人自己內部的「敵我現象」若再激化,你猜誰最高興?你猜對了!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error: 版權限定。請取得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