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哲學之三 -穿越世代,擺脫認同,做一個「人」

不久前在一個座談會場合,「台灣年輕人的處境」這個話題,意外的激發出三個人的針鋒相對。這三個人,一個是六旬的家族事業家,一個是五旬的白手起家者,一個是三十歲不到的在讀研究生。

先養活自己,還是先做自己?

研究生先提了一些他的個人困惑。六旬人接過麥克風,首先表明他們家族三代打拼,至今不敢鬆懈,話語令人動容,最後他強而有力的說出他的結論:年輕人,不管處境如何,第一件事就是要具有自己養活自己的能力,一個連自己肚子都顧不飽的人,不用談其他發展。

此時氣氛有點僵。站起身接過麥克風的是那位五旬人,他直截了當的對前一位發言人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價值觀),我高中就綴學,做我想做的事,看我想看的書,我年輕的時候從來沒想過「自己必須養活自己」這件事,只想追求自己的想法。會後才知道,這位五旬者,乃是台灣當下最成功的設計師之一,而且還開了一間咖啡屋。

麥克風回到研究生手中。他以相當「敬老」的語氣,向那位六旬家族事業家說,他並非沒有謀生的能力和意志,他是大學畢業後先到中國工作了兩年,才再回台灣讀研究所。氣氛又有點僵。

都是在做「人」

這時候,主持人若有所思的對這三個人說:聽起來你們在爭辯不同的人生價值觀,但是,我感覺你們的相同之處其實大過差異之處,你們都在想如何做好一個「人」。

嗯,只要想做好一個「人」,雖然個性、想法、價值方向不一樣,但殊途同歸,底層的動力都是一樣的。關鍵還是在,遇到和你意見南轅北轍的人的時候,能不能跳脫世代、立場和種種道理,把自己和對方都回歸至「人」的層次來交流。

以上敘述的場景,可以帶出一個哲學問題:世界上有沒有一種超越世代、種族、貧富、文化認同等等的心境,足以被稱為「做一個人」的普世價值觀?講俗一點,你可不可能用同樣的態度,一個統一的對「人」的態度,去對待所有和你不一樣的「人」,不管他18歲還是80歲,是男還是女,是總統還是乞丐,是台灣人還是外國人?

矛盾、對立和統合

遇到一個陌生「人」的時候,你的第一個反應是把他當成一個「人」,還是將他分類?尤其是這個人說了讓你生氣的話之後,你還能不能把他當作一個「人」來打交道?碰上你打心底無法「認同」的事的時候,能不能退一步把不認同感放一邊,退到「人」的層次來對待?

在矛盾、對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就是哲學辯證的過程。科學上如此,生活上也如此。牛頓的F=ma, 愛因斯坦的 E = mc?,都是在矛盾的物理現象之間找到的統合公式;而在「誓不兩立」、「不共戴天」、「除之而後快」的人性世界裡,找到最大公約數的能力和態度就是所謂的「情商」(EQ)。

政治上做「人」

把人當人這件事,在政治領域也有表述方式,例如,「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絕對尊重你表達觀點的權利」,這叫做言論自由。再如,「讓我們用投票流程來解決這個爭端」,這叫做民主。最後,「你是否做了那件事、是否踩了紅線,讓我們用人人都一樣的流程來判斷」,這是法治。

原來,自由民主法治沒什麼神秘奧妙,它不過就是讓每一個人都能做「人」。反之,用這個主義、那個理論來壓制、欺負對方,就是不讓人做人。不論是強欺弱,老欺少,甚至倒過來弱欺強、少欺老,都屬於不人道。

每一個人的自覺都是獨一無二,無可替代的。自覺到自己是個人、別人也是個人,不論世代、認同感、教育、貧富、能力的距離有多大,都回歸到「人」的層次來相處,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大同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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